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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度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1年10月11日 | 点击数:104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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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师函〔201147

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度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江西省“十二五”期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实施办法》(赣教师字[2011]21号),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站召开全省启动实施工作会,会议研究通过了《2010-2011学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安排》(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及学校实施。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必须参训的周期性培训,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各类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按分类、分层及分岗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创新、总结经验、抓好落实。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网络环境学习条件,努力达到90%以上教师能够上网学习、学会上网学习,形成网络学习共同体,扩大教学交流、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教研能力,确保“十二五”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开局良好,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将教师培训学时和考核或考试结果,分学年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上进行登记,并与省人保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学时对接,成为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条件。按照教育部(教师[2011]1号)、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1]21号)文件规定,教师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教师职称评定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凡未参加全员培训或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对其年终绩效考核应降档次,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应暂缓办理其职称评定聘任,待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予办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再注册后,凡未参加全员培训完成规定学时者不得再注册教师资格。

省、市、县三级评选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对参与相应晋级培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培训考核或考试存在不合格记录的教师,取消评选省、市、县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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