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办《关于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经研究,九江三中决定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弘扬新时期的雷锋精神,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充分发挥雷锋精神在九江三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组建对象
全校16周岁至45周岁以下老师均可参加。
三、组建原则与步骤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按年级组建,组建程序按照自愿申请、年级审核的原则进行。由各年级完成《九江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九江市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表》的资料录入工作(办公室汇总),联系电话:8135494,电子邮箱:jjszbgs@163.com。
四、志愿者招募条件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从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能履行本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定。
五、活动内容与队伍管理
各年级组要按照学校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围绕中心,立足岗位,结合实际策划制定本年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活动年度计划,在学校党支部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各志愿服务队可以参加市(县)文明办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结合实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学校引导热心社会公益、身体健康、有志愿服务热情的师生员工积极报名参加本学校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环境秩序维护、文明交通劝导、公共场所公共秩序文明引导、文明礼仪、网络文明传播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的社会实践中体现自身价值、收获心灵快乐、提升道德素质。
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自行制作旗帜,每个“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每年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每个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 24小时。
九江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