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各年级组、各教研组:
为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宣传优秀青年教师的事迹,推动青年教师的成长,推动"名师工程",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开展“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方案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开展此项活动。
九江三中“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的意义
为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宣传优秀青年教师的事迹,推动青年教师的成长,推动"名师工程",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学校决定每两年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开展一次"十佳青年教师"评比活动。
二、评选范围
我校35周岁以下(含35岁)的青年教师。
三、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评比过程与结果并重,以彰显示范作用,突出宣传效应。
四、成立"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小组
组 长:张成卓
副组长:汪世共 黄玉华 胡 军 王荣莉 李定平
成 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部主任、各教研组组长
五、"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程序及其工作
经过宣传→推荐→考查→初审→陈述→投票→评定→公示→表彰九个步骤:
1、宣传:召开动员大会,大张旗鼓的宣讲"十佳青年教师"评比的意义,标准和方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评比的前期准备工作。(
2、推荐:分自荐和推荐两种,推荐主要由教研组进行,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推荐3—4人,其它教研组推荐1—2人。被推荐人填写"业绩自评表”,并对照评选条件,提供事迹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3、考查:对自荐和推荐的青年教师近三年的日常工作和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提交给评选小组。如出勤,教学工作量,教学成绩,学科竞赛,教案,承担公开课,论文发表情况,担任班主任情况,学生评教情况,获奖情况等等。(
4、初审:学术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提供的各种材料打分,向评选小组提出13—15人初审名单。(
5、陈述:召开教职工大会或一定规模的会议,听取初审者的自我陈述。(
6、投票: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教职工投票,在确定人选时作参考。(
7、评定:评选小组评议并投票,确定"十佳青年教师"人选,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8、公示。(
9、表彰。
六、 "十佳青年教师"标准
"十佳青年教师"的标准涉及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和实绩。
1、师德表现:坚持教书育人的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有很高的人格魅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家长、社会反映良好,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2、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教学成绩:有较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受学生欢迎。近三年所教学生有效成绩在同类中较好。
4、教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能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经常承担公开课,效果较好;按时完成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有论文在自治区或校级报刊发表或获奖。
5、考核评价:学校考核连续三年在前1/3,学生评价连续三年为前70%。有学校年终考核评优时一票否决的内容,有较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
6、德育经验:此为加分项目,不为必备条件;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的加5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三年的以一年1分计。
评选活动由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政教处联合主办,由科研处牵头组织。
附:
“十佳青年教师”评分细则
一、先进称号(指与教学有关的如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
1、国家级:5分。
2、省部级:3分。
3、市 级:2分。
4、校 级:1分。
二、技能比赛
1、课题研究
①国家级:主持并结项5分;参与并结项3分;参与未结项2分。
②省 级:主持并结项3分;参与并结项2分;主持未结项2分;参与未结项1分。
③市 级:主持并结项2分;参与并结项1分;主持未结项1分;参与未结项0、5分。
2、论文发表
①国家级:5分
②省部级:3分
③市 级:2分
④《教育科研》:1分
3、论文获奖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4、各项比赛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④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5、公开课
①国家级:5分;
②省部级:4分;
③市 级:3分;
④校 级:1分。
6、学术专著
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主编10分,副主编7分,编委5分。
三、指导学生获奖(同一项比赛,不按参赛学生人数垒加,取最高得分)
1、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2、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4、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四、学生评价:(5分)
1、满意率≥95%,得5分;
2、满意率≥90%,得4分;
3、满意率≥85%,得3分;
4、满意率≥80%,得2分;
5、满意率≥70%,得1分。
五、教学成绩
1、期中、期末成绩:以2011学年度4次期中、期末成绩为考核成绩,每次以青年教师所任教班级均分在同类班级的排位来计算,第一名计24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2分;带两个班级的每次成绩两个班级排位的均分即为该青年教师的得分。
2、中高考成绩:(1)青年教师所任教班级均分与同类班级均分差即为该青年教师得分;(2)高考青年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考上一本该学科作了贡献的每人次加2分;考上二本作了贡献的每人次加1分;(3)中考青年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考上择优线该学科作了贡献的每人次加2分;考上定向线的作了贡献的每人次加1分;
3、没带完一轮的青年教师,其中高考成绩以所有被推荐人中有中高考成绩的平均分计。
注:先进称号、技能比赛、指导学生获奖、学生评价、教学成绩五项指标,在综合评分过程中,先进称号10分,技能比赛占10分,指导学生获奖5分,学生评价5分,教学成绩占70分。
九江三中十佳青年教师被推荐人业绩自评表
姓名:
项目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得分 |
先进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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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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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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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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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绩 |
期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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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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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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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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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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