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三中第二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为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宣传优秀青年教师的事迹,推动青年教师的成长,推动"名师工程",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35周岁以下(含35岁)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过程与结果并重,以彰显示范作用,突出宣传效应。
三、成立第二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小组
组 长:张成卓
副组长:汪世共 黄玉华 胡 军 王荣莉 李定平
成 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部主任、各教研组组长
四、第二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程序及其工作
经过宣传→推荐→考查→初审→评定→公示→表彰七个步骤:
1、宣传:召开动员大会,大张旗鼓的宣讲"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的意义,标准和方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评选的前期准备工作。(
2、推荐:分自荐和推荐两种,推荐主要由教研组进行,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推荐3—4人,其它教研组推荐1—2人。被推荐人填写"业绩自评表”,并对照评选条件,提供事迹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3、考查:对自荐和推荐的青年教师近三年的日常工作和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提交给评选小组。如出勤,教学工作量,教学成绩,学科竞赛,教案,承担公开课,论文发表情况,担任班主任情况,学生评教情况,获奖情况等等。(
4、初审:学术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提供的各种材料打分,向评选小组提出13—15人初审名单。(
5、评定:评选小组评议并投票,确定"十佳青年教师"人选,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6、公示。(
7、表彰。
五、 "十佳青年教师"标准
"十佳青年教师"的标准涉及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和实绩。
1、师德表现:坚持教书育人的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有很高的人格魅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家长、社会反映良好,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2、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教学成绩:有较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受学生欢迎。近三年所教学生成绩在同类班级中位于前列。
4、教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能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经常承担公开课,效果较好;按时完成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有论文在国家、省、市级或校级报刊发表或获奖。
5、考核评价:学校考核连续三年在前1/3,学生评价连续三年为前70%。有学校年终考核评优时一票否决的内容,有较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
6、德育经验:此为加分项目,不为必备条件;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的加5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三年的以一年1分计。
评选活动由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政教处联合主办,由科研处牵头组织。
附:
“十佳青年教师”评分细则
一、先进称号(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教学有关的如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10分)
1、国家级:5分; 2、省部级:3分; 3、市 级:2分;
4、校 级:1分。
二、技能比赛(10分)
1、课题研究
①国家级:主持并结项5分;参与并结项3分;参与未结项2分。
②省 级:主持并结项3分;参与并结项2分;主持未结项2分;参与未结项1分。
③市 级:主持并结项2分;参与并结项1分;主持未结项1分;参与未结项0、5分。
2、论文发表
①国家级:5分②省部级:3分③市 级:2分④《教育科研》:1分
3、论文获奖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4、各项比赛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④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5、公开课
①国家级:5分;②省部级:4分;③市 级:3分;④校 级:1分。
6、学术专著
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主编10分,副主编7分,编委5分。
三、指导学生获奖(同一项比赛,不按参赛学生人数垒加,取最高得分)(5分)
1、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2、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4、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四、学生评价:(5分)
1、满意率≥95%,得5分;
2、满意率≥90%,得4分;
3、满意率≥85%,得3分;
4、满意率≥80%,得2分;
5、满意率≥70%,得1分。
五、教学成绩(70分)
期中、期末成绩:
以2012—2013学年度两次期中、一次期末成绩为考核成绩,每次以青年教师所任教班级均分在同类班级的排位来计算,取所带班级最好成绩记分,第一位70分,第二位50分,第三位40分,后面的位次依次减10分,励志班不记分。将候选人三次得分相加然后除以3,即为该青年教师的教学成绩得分。
附:
2011—2012学年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评分一览表
姓名 |
先进 称号 得分 |
技能 比赛 得分 |
指导 学生 获奖 得分 |
学生评价 得分 |
教学成绩得分 |
班主任加分 |
总得分 | |||
上中 |
上末 |
下中 |
总分 | |||||||
管晓芬 |
3 |
10(21.5) |
5(12) |
5 |
70 |
70 |
70 |
70 |
0 |
93 |
2012学年度上学期期中考试
任教班级 |
初二6 |
高一2 |
|
|
|
|
均分排位 |
1 |
1 |
|
|
|
|
得分 |
70 |
学生评价得分:5
2012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
任教班级 |
初二6 |
高一2 |
|
|
|
|
均分排位 |
1 |
2 |
|
|
|
|
得分 |
70 |
2012学年度下学期期中考试
任教班级 |
初二6 |
高一2 |
|
|
|
|
均分排位 |
1 |
1 |
|
|
|
|
得分 |
70 |
学生评价得分:5
(注:请候选人根据该表填写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