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三中第二届“教坛新秀”评比方案(试行)
一、评选目的
为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鼓励我校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塑造我校青年教师的良好形象,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成立“教坛新秀”评选小组
组 长:张成卓
副组长:汪世共 黄玉华 胡 军 王荣莉 李定平 柳冰 袁世明
评委组成:科研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各教研组组长
三、评选范围
参加了校“321工程”的青年教师,教龄四年以下教师均可参评。
四、评比条件
“教坛新秀”的标准涉及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和实绩。
1、师德表现:坚持教书育人的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2、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教学成绩:有较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受学生欢迎。所教学生成绩在学校同年级中居中上游水平。
4、教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能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承担过公开课,效果较好;按时完成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5、考核评价:学生评价满意率必须至少为70%。有较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
6、“321”工程落实情况:必须认真完成要求,并获得“良”以上的等级。
7、班主任经验:此为加分项目,不为必备条件。
五、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原则上为两学年举行一次,逢双进行。
2.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业绩自评表”和“申报表”,写出个人工作小结。
3.申请表须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方为有效。
4.由学校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和投票。
六、材料准备
1.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等,其中论文发表需原件);
2.公开课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校级公开课次数由教研组长提供,教务处核实);
3.教学质量证明一份(最近三次期中和期末成绩,教务处核实);
4.其他能够证明实绩和荣誉证件的复印件。
七、“教坛新秀”评选程序及其工作
经过宣传→推荐→考查 →评定→公示→表彰六个步骤:
1、宣传: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和海报等形式,宣传“教坛新秀”评比的意义,标准和方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评比的前期准备工作。(5月20日—5月28日)
2、推荐:推荐主要由教研组进行,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推荐3人,其它教研组推荐1—2人。被推荐人填写“业绩自评表”和“申报表”,并对照评选条件,提供事迹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写出个人工作小结。(5月29日—6月4日)
3、考查:科研处对自荐和推荐的青年教师的日常工作和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提交给评选小组。(6月5日—6月11日)
4、评定:评选小组评议并投票,确定“教坛新秀”人选,交校长办公会审定。(6月12日—6月18日)
5、公示。(6月21日)
6、表彰。
八、附 则
1.由学校授予“校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2.颁奖名额:全体“321”工程青年教师总人数的20%。
3.获“校教坛新秀”称号者视作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专门培训以及评优晋级等。
4.评选活动由科研处、教务处、办公室、政教处联合主办,由科研处牵头组织。
5.本办法自二○一六年五月起实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九江三中科研处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
九江三中“教坛新秀”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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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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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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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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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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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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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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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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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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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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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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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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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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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学 工作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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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课 情 况 |
校内: 次 市级: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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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获 奖 或 发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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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 推 荐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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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处 审 批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九江三中教坛新秀推荐人业绩自评表
姓名: 学科:
项目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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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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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工程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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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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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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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最近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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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绩(最近3次) |
2015、10 期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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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 期末(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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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 期中(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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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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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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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九江三中“教坛新秀”评分细则
一、先进称号(指与教学有关的如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
1、国家级:5分。2、省部级:3分。3、市 级:2分。4、校 级:1分。
二、“321”工程落实情况
1、听课记录:优10分 良8分 中4分
2、论文和读书心得:每次按要求上交1篇得1分(每学期2篇)
3、课题研究
①国家级:主持并结项5分;参与并结项3分;参与未结项2分。
②省 级:主持并结项3分;参与并结项2分;主持未结项2分;参与未结项1分。
③市 级:主持并结项2分;参与并结项1分;主持未结项1分;参与未结项0.5分。
4、公开课
①国家级:5分; ②省部级:4分;③市 级:3分;④校 级:1分。
三、技能比赛
1、论文发表
①国家级:5分②省部级:3分③市 级:2分④《教育科研》:1分
2、论文获奖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3、各项比赛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④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四、指导学生获奖(同一项比赛,不按参赛学生人数垒加,取最高得分)
1、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2、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4、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五、学生评价:(5分)
1、满意率≥95%,得5分; 2、满意率≥90%,得4分;
3、满意率≥85%,得3分; 4、满意率≥80%,得2分;
5、满意率≥70%,得1分。
六、教学成绩
期中、期末成绩:以最近3次期中、期末成绩为考核成绩,每次以青年教师所任教班级均分在同类班级的排位来计算,第一名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5分;三次考试排位的均分之和即为该青年教师的教学成绩得分。
七、班主任经历
每一年得2分
注:七项指标中均采取限制最高分的办法,即先进称号5分,“321”工程落实10分,技能比赛占10分,指导学生获奖5分,学生评价5分,班主任经历(5分),教学成绩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