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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三中第二届“教坛新秀”评比方案(试行)
2016年5月20日 | 点击数:20187 | 【】【】【

九江三中第二届“教坛新秀”评比方案(试行)

一、评选目的
   为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鼓励我校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塑造我校青年教师的良好形象,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成立“教坛新秀”评选小组

组  长:张成卓

副组长:汪世共 黄玉华 胡  军 王荣莉  李定平  柳冰 袁世明

评委组成:科研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各教研组组长

三、评选范围

参加了校“321工程”的青年教师,教龄四年以下教师均可参评。

四、评比条件
  “教坛新秀”的标准涉及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和实绩。

1、师德表现:坚持教书育人的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2、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教学成绩:有较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受学生欢迎。所教学生成绩在学校同年级中居中上游水平

4、教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能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承担过公开课,效果较好;按时完成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5、考核评价:学生评价满意率必须至少为70%。有较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

6、“321”工程落实情况:必须认真完成要求,获得“良”以上的等级。

7、班主任经验:此为加分项目,不为必备条件。

五、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原则上为两学年举行一次,逢双进行。
   2.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业绩自评表”和“申报表”,写出个人工作小结。
   3.申请表须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方为有效。
   4.由学校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和投票。

六、材料准备
   1.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等,其中论文发表需原件);
   2.公开课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校级公开课次数由教研组长提供,教务处核实);
   3.教学质量证明一份(最近三次期中和期末成绩,教务处核实);
   4.其他能够证明实绩和荣誉证件的复印件。

七、“教坛新秀”评选程序及其工作

经过宣传→推荐→考查 →评定→公示→表彰六个步骤:

1、宣传: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和海报等形式,宣传“教坛新秀”评比的意义,标准和方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评比的前期准备工作。(520日—528日)

2、推荐:推荐主要由教研组进行,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推荐3人,其它教研组推荐1—2人。被推荐人填写“业绩自评表”和“申报表”,并对照评选条件,提供事迹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写出个人工作小结。(529日—64日)

3、考查:科研处对自荐和推荐的青年教师的日常工作和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提交给评选小组。(6月5日—611日)

4、评定:评选小组评议并投票,确定“教坛新秀”人选,交校长办公会审定。(612日—618日)

5、公示。(6月21日)

6、表彰。

八、附 则
  1.由学校授予“校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2.颁奖名额:全体“321”工程青年教师总人数的20%。
  3.获“校教坛新秀”称号者视作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专门培训以及评优晋级等。

4.评选活动由科研处、教务处、办公室、政教处联合主办,由科研处牵头组织。

  5.本办法自二○一月起实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九江三中科研处 

                                        2016518

附件1

九江三中“教坛新秀”申报表

姓  名

教龄

电话

性别

民族

入校时间

所在年级

出生年月

任教学科

是否班主任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和专业

教育

教学

工作

获奖

情况

  校内:     次        市级:     次      

教研组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九江三中教坛新秀推荐人业绩自评表

姓名:              学科:                

项目

省级

市级

校级

得分

先进称号

 

“321”工程落实

技能比赛

指导学生获奖

学生评价

(最近2次)

教学成绩(最近3次)

201510

期中(上)

20161

期末(下)

20165

期中(下)

班主任工作

总得分

附件3:      九江三中“教坛新秀”评分细则

一、先进称号(指与教学有关的如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

1、国家级:5分。2、省部级:3分。3、市  级:2分。4、校  级:1分。

二、“321”工程落实情况

1、听课记录:优10分  良8分  中4分

2、论文和读书心得:每次按要求上交1篇得1分(每学期2篇)

3、课题研究

①国家级:主持并结项5分;参与并结项3分;参与未结项2分。

②省 级:主持并结项3分;参与并结项2分;主持未结项2分;参与未结项1分。

③市 级:主持并结项2分;参与并结项1分;主持未结项1分;参与未结项0.5分。

4、公开课

①国家级:5分; ②省部级:4分;③市  级:3分;④校  级:1分。

三、技能比赛

1、论文发表

①国家级:5分②省部级:3分③市  级:2分④《教育科研》:1分

2、论文获奖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3、各项比赛

①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③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④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四、指导学生获奖(同一项比赛,不按参赛学生人数垒加,取最高得分)

1、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2、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4、校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5分。

五、学生评价:(5分)

1、满意率≥95%,得5分;     2、满意率≥90%,得4分;

3、满意率≥85%,得3分;     4、满意率≥80%,得2分;

5、满意率≥70%,得1分。

六、教学成绩

期中、期末成绩:以最近3次期中、期末成绩为考核成绩,每次以青年教师所任教班级均分在同类班级的排位来计算,第一名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5分;三次考试排位的均分之和即为该青年教师的教学成绩得分。

七、班主任经历

每一年得2分

注:七项指标中均采取限制最高分的办法,即先进称号5分,“321”工程落实10分,技能比赛占10分,指导学生获奖5分,学生评价5分,班主任经历(5分),教学成绩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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