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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三中关于“三违”治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3年4月11日 | 点击数:6652 | 【】【】【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教育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教育行风建设也离不开您的参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为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走深走实和确保“三违”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向您告知相关事项和要求,请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三违”是什么?

1、违规补课   2、违规收费   3、违规订购或推销教辅材料

一、严禁违规补课

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学生可自主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及假期托管服务,但不得组织学生整班或整年级集体上新课。严禁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严禁教师为他人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严禁教师有偿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  

二、严禁违规收费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

2.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开学时必须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让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公示栏、班级微信群等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公开。

4.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将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服务性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到位,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细致工作措施,严禁强制普遍收取相关费用。在广泛开展好课后服务的同时,严禁借机违规补课违规收费。

5.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公开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三、严禁违规订购或推销教辅材料

坚持“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中小学校有偿代购或强制、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各科目教辅重复征订或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他学生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推荐学生去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

家长朋友们,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请自觉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坚决抵制教育“三违”问题,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让我们携手同行,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助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如果您发现我学或教师违反以上教育“三违”有关规定,鼓励通过以下方式监督,对举报、提供线索者,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九江市第三中学举报电话:813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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